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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译文】桥爪隆|《刑法总论之困惑》系列文章

桥爪隆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3-01-13

作者:[日]桥爪隆,日本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教授。

译者:王昭武,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01

论包括的一罪

内容摘要:包括的一罪,是指尽管存在数个构成要件该当事实,但不是进行数罪并罚,而是通过适用一个法条作为一个犯罪进行包括性评价的情形。在包括的一罪中,既存在接近于实质的一罪的类型,也存在接近于科刑上的一罪的类型,应就各个类型分别探讨将其认定为包括的一罪的根据及其要件。意思决定的一体性、法益侵害的一体性是重要的认定标准。

关键词:罪数;连续犯;包括的一罪;单纯的一罪;数罪并罚

DOI: 10.19563/j.cnki.sdfx.2017.02.011

原文载于日本《法学教室》2015年第8号(总第419号);

译文刊于《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7年第2期。


02

假想防卫过当的几个问题

内容摘要:假想防卫过当的问题完全在于是否成立故意犯罪,以及可否适用刑法第36条第2款减免其刑这两点。首先,如果行为人所认识或者预见的事实属于该当于正当防卫的事实,由于不存在对于“为违法性奠定基础的事实”的认识,应阻却故意,仅限于对于这种误信存在过失的场合,才成立过失犯罪;其次,即便承认对假想防卫过当有适用第36条第2款的余地,那也应该限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与作为防卫过当而被减免刑罚的情形完全相同的场合;而且,还有必要考虑到与假想防卫之间的均衡。另外,因防卫行为而侵害了第三者的法益的,虽不是完全没有成立紧急避险的可能,但能够成立紧急避险的案件是极其有限的;如果否定成立紧急避险,问题就在于针对第三者的法益侵害能否成立故意犯罪。

关键词:假想防卫;防卫过当;假想防卫过当;紧急避险;防卫行为

DOI: 10.19563/j.cnki.sdfx.2017.03.012

原文载于日本《法学教室》2015年第9号(总第420号);

译文刊于《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7年第3期。


03

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

内容摘要: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尤其是作为义务的产生根据,是学界争论焦点。首先,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存在作为可能性与结果避免可能性,就不必再重复探讨“构成要件上的等价性”。其次,要认定作为义务,必须存在结果的避免实质性地取决于行为人这一状况,即存在对结果原因的支配;而且,另外还有必要考虑那些应该将制约行为人的自由、赋予其一定的作为义务予以正当化的因素,例如,先行行为等危险创造行为、同居在一起的亲子关系、行为人的地位或者职责等。

关键词:不作为犯;不真正不作为犯;先行行为;作为义务;结果避免可能性

DOI: 10.19563/j.cnki.sdfx.2017.04.013

原文载于日本《法学教室》2015年第10号(总第421号);译文刊于《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7年第4期。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域外译文”专栏自2015年第1期起连载刊出日本东京大学桥爪隆教授以《刑法总论之困惑》为题的相关论文,本期公众号推荐近期连载的三篇文章,此处为文章的内容摘要和关键词,如有其他媒体或机构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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